诬告陷害典型案例

案例五:

邵某某,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邵家岸村村民。

2017年8月18日,邵某某因涉嫌赌博罪被越城公安分局查处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事后,邵某某一直对越城公安分局案件承办民警孙某心怀恨意。2018年3月,邵某某所经营的浴场又因涉嫌卖淫嫖娼被越城公安分局查获,其作为负责人可能接受调查。期间,其得知向某某在缓刑期间因赌博受到行政处罚,却未被收监。为逃避打击,遂故意捏造了孙某收受向某某人民币5万元,帮助向某某在缓刑期间逃避收监的事实,并以信件的形式,指使他人分别邮寄至越城区公安分局等多个部门,给孙某的工作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干扰了案件的办理。2018年3月22日,邵某某因涉嫌组织卖淫案依法被越城公安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调查,孙某无收受他人钱财,帮助他人逃避收监的事实,匿名举报越城公安分局孙某为向某某说情打招呼并收取好处的情况失实。越城公安分局依法对邵某某涉嫌诬告陷害罪并案侦查。2019年3月5日经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邵某某构成诬告陷害罪、赌博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